消費日報網訊(記者牛夏風)又是一年“雙十一”,各大電商平臺促銷活動已經開啟,定金預售、紅包、消費券、跨店滿減、贈品等各類優惠機制令人眼花繚亂。消費者在買買買的過程中有哪些容易忽視的問題?近日,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了一份“雙十一”消費提醒。
紅包不能用?使用限制要關注
“我在直播間搶到了500元紅包,今年雙十一可以省錢啦!”
“咦,我的紅包怎么下單用不了哇?”
“雙十一”期間,平臺、直播間會發放各類紅包和消費券,如定金紅包、尾款紅包、驚喜紅包、寵粉紅包、買返紅包以及美妝、服飾、玩具等消費券。消費者在搶到紅包和消費券后,實際使用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不在使用范圍”“已過期”“不能疊加使用”等問題。
對此,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一是要注意使用場景限制。部分紅包有特定用途,如定金紅包用于抵扣定金,尾款紅包用于抵扣尾款,且可能存在商品類型限制,達人或品牌直播間發放的紅包通常只能在對應直播間使用。消費者在購物前要仔細閱讀紅包的使用規則,明確適用范圍和條件。
二是要關注使用截止時間。紅包、消費券均會設置有效期,如有的截止特定自然日的特定時間,有的到賬后24小時內有效。建議消費者及時記錄失效時間,合理安排購物計劃,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
三是要了解使用數量限制。不同類型的紅包和消費券在單次提交訂單時的使用數量有明確規定,下單前可計算商品總價,合理搭配紅包、消費券的使用數量,實現最大優惠。
正裝變小樣?多規格組合套裝需甄別
“家人們,我們今天的洗衣液,拍1到手13袋,走過路過別錯過!”
“誒,怎么贈送的12袋都是小樣啊?”
“雙十一”期間,不少商家推出滿贈活動,消費者看到商品主頁或直播間“買x贈x”的宣傳,以為送的都是同規格正裝,實際收到貨才發現贈送的是同產品小樣或其他產品。
對此,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一是要查看商品詳情。下單前認真查看商品詳情頁面,關注用戶評價,了解套裝中各個產品的具體規格、容量、成分等信息,尤其要明確贈品是否為試用裝及具體容量大小,不輕信主播宣傳。
二是要聯系客服確認。對產品套裝規格和贈品有疑問時,要及時與商家客服溝通確認,明確產品規格、贈品情況,并保留聊天記錄作為維權依據。
三是要及時理性維權。若收到產品后發現與宣傳介紹不符,可先與商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及時向電商平臺或有關部門、消保委組織反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差價無法退?價保規則看仔細
“剛確認收貨怎么就降價了?我要去申請價保!”
“您購買的時候已是很劃算的價格,沒有為您找到差價。”
當前,不少平臺將“雙十一”大促分為多個階段,消費者常常發現在第一波促銷期間買的商品到了第二波促銷活動時,由于商家優惠機制以及疊加紅包、消費券的不同導致價格更低,向平臺申請價保卻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對此,浙江省消保委提醒消費者:一是要了解價保服務內涵。為保障消費者的購物體驗,當消費者在平臺購買帶有指定價保服務標識的商品后,在價保期內,如果同一商家的同一商品出現降價情況,消費者可以申請價保補差。
二是要留意價保期限。目前,電商平臺有“15天價保”“30天價保”“大促價保”等多種價保服務類型,具體訂單的價保期可以通過查詢訂單詳情頁或者商品詳情頁保障服務確定。消費者如果發現商品在價保期間內降價,要及時申請退還差價。
三是要明晰價保范圍。如部分平臺規則中明確通過疊加紅包、消費券等特殊優惠方式使實付款降低,無法參與價保服務。部分特殊購物場景,如秒殺、百億補貼等,不支持價保服務,這些需格外留意。
浙江省消保委表示,希望廣大經營者在“雙十一”促銷期間多一點“真誠”,少一些“套路”,多一點“簡單”,少一些“復雜”,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浙江省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范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共同營造更加透明、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