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私家花園的房子,對許多人來說都是心里非常理想的住所,但這樣的房子在城市中卻并不多見,于是一些小區低樓層房屋的業主,就將公共綠地圍起來,改建成自己的私人小花園。
近日,“天眼問政”欄目收到網友留言稱,六盤水市虹橋新區山語城B區的好幾家業主把公用綠化帶圍成自家后院,還將后院用挖機擅自進行改造。由于小區在山上,亂挖有一定的安全隱患。
幫幫哥看到這條留言,腦子里只有兩個問題:一是業主當初在買房時,是不是得到過承諾可以“圈地”改造;二是這種純粹個人行為,損害的是大家的共同利益。前者,可以說是被糊弄了;后者,真這么干,從道德層面上不占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4條就有明確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除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外,屬業主共有。
今天圈了綠化帶,明天看中一棵樹,是不是也可以圈起來,后天,對于小區的建筑雕塑感興趣,是不是也能圈起來?
如果說,這些是天方夜譚,那為什么圈公共綠地就可以呢?這樣的行為難道不是破壞小區綠化,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在昆明、山東,小區業主私占公共綠化帶問題,有轄區城管責令拆除,也有物業通知及時清理。
幫幫哥希望,對于六盤水市虹橋新區山語城B區侵占公共綠地的行為,物業和相關職能部門“該出手時就出手”,盡快恢復美好環境。
肖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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