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王先生做東在南京一家火鍋店宴請好友,張某、李某應邀前來。酒過三巡之后,王某跟李某開始敬酒,由于沒有使用尊稱,并且順序比較靠后,張某覺得沒有受到尊重,與王某發生爭執。被大家短暫勸開后,張某越想越氣,沖到廚房找來菜刀,沖向了王先生。李某上前阻止,多個部位被刀劃傷。隨后,警方趕到將張某控制住。經鑒定,李某構成輕傷二級。
近日,法院審理后,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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