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克欽邦莫寧鎮一名患有癲癇的16歲女孩多次遭性侵。性侵女孩的3名男子和1名幫兇已被逮捕,目前,莫寧鎮法院正在根據相關刑法對其進行庭審。
一名知情人士稱,性侵女孩的3名男子將被根據刑法376條例進行追責,剩下的1名幫兇將會被根據刑法114條例進行追責。

他稱,涉案嫌疑人共計4名,主犯是吳波耶、莫列特、覺莫倫,幫兇是吳格拉,他們都會被根據相關條例追責。事件發生后,幫兇吳格拉和3名兇手都被逮捕調查,目前,4人都被拘押在拘留所內。
據稱,兇手吳波耶(60歲)、莫列特(65歲)、覺莫倫(40歲左右)都是在莫寧鎮歐錦街區開店的人,他們經常在上述女孩來買東西的時候,用零食和錢騙女孩,然后多次對其進行性侵。
遭性侵的女孩患有癲癇病,她的母親去其他地方務工,她被托付給身體不好的爺爺照顧,4月份和5月份的時候遭性侵,6月25日,她的父親回來,她才把這件事告知父親。
據稱,緬甸法律規定,根據376條例立案的話,會被判處10年~20年監禁,并可能會進行罰款。根據刑法第114條規定,除非刑法對協助、教唆的處罰有明確規定,否則必須按照所犯罪行判處刑罰。
2019年通過的強奸罪修改法規定,強奸12歲以下婦女、殘疾婦女的,處20年以上至無期徒刑。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