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信息共享比對工作機制。建立特殊困難群體常態化數據信息共享比對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同。鎮(街道)及時對因重大疾病、受災、子女讀書、失業、大學生畢業未就業等家庭信息進行核實研判,符合臨時救助政策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符合其他保障政策的,及時納入保障范圍。
二、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工作機制。采取入戶走訪、自主申報、基層上報、數據比對等方式,并通過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加強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等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對符合社會救助保障政策的,及時開展社會救助。
三、建立特殊困難群體關愛幫扶工作機制。以鎮(街道)為單位對轄區內所有分散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進行走訪探視,落實監護人和簽訂監護協議,對有集中供養需求的對象,及時納入服務機構集中供養。
四、建立“救急難”工作機制。實行“小金額先行救助,事后補充說明情況”的緊急救助方式,將小額臨時救助2000元以下審批權限下放至鎮(街道),易地搬遷安置區街道配備5萬元備用金,其他鎮(街道)配備3萬元備用金。將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審批權限下放至鎮(街道),對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救助,確保困難群眾求助便捷、受助及時。
(貴州省凱里市民政局 鄒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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