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天津訊(記者萬曉東)為守護消費者和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合法經營,近期,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持續開展打擊網絡直播帶貨侵權假冒及翻新產品未標示“翻新”標識執法行動。

執法人員檢查“中古”LV品牌箱包。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供圖
日前,執法總隊對天津市在電商網絡平臺上銷售“中古”LV品牌箱包的某店鋪開展現場執法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庫房存有大量銷售箱包時用于贈送的標注LV注冊商標標識的肩帶、錢包、領巾等商品,上述贈品經商標權利人現場辨認,為涉嫌侵權商品。此外,執法人員還發現當事人將回收的正品二手LV品牌箱包通過清潔、顏色翻新、局部換皮、更換破損部件等工序進行翻新后通過網絡平臺進行銷售,但卻未在產品展示區等顯著位置做出翻新產品的標識,且當事人帶貨主播在直播過程中,也未對其銷售展示的產品的翻新屬性進行語言性表述,現場檢查翻新產品的包身、外包裝、說明書等位置也未標注“翻新”標識。
當事人這種致使消費者混淆產品來源和本質屬性的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反了《循環經濟促進法》相關規定。目前,執法總隊已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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