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家服裝公司在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但前不久卻發現在某電商平臺竟有9家店鋪在同類服裝商品標題中突出使用自己公司的商標。于是提起了訴訟,杭州市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創新運用了示范和解的模式化解了矛盾。
調委會由杭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起成立,受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目前已成立由律師、專利代理師、專利審查員等組成的專業人民調解員隊伍。自成立以來共受理知識產權調解案件1748件,調解成功763件。最近,調委會正式發布了其中特色鮮明且具有示范意義的典型案例,本次發布的“杭州某服裝公司訴秦某某等多人商標侵權糾紛調解案”為第二期。
杭州某服裝公司憑借多年精心運營,其擁有的第25類某系列商標積累了人氣與知名度。然而,2023年該公司發現在某電商平臺竟有9家店鋪在同類服裝商品標題中突出使用該商標。這些店鋪未經授權的行為,致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嚴重侵犯了服裝公司的商標專用權,導致企業業務受損,品牌形象和商譽也遭受負面影響。面對侵權行為,杭州某服裝公司果斷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并進行索賠。
接到訴訟后,受理法院將該批案件委托調委會進行訴前調解。調委會捕捉到原告對十個被告的訴訟請求均圍繞停止侵權、下架刪除侵權商品鏈接以及賠償經濟損失和維權費用展開。調委會果斷調整工作策略,決定集中資源先調解1件案件,為后續工作打開局面。
調解員檢索法律法規,明確侵權事實,成功促成示范案件和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7條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以及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且容易導致混淆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這些店鋪的行為侵犯了服裝公司的商標專用權。
調委會以此示范案件的和解協議為基礎,采取“示范和解 撤訴”、“示范和解 即時履約”、“示范和解 懲罰性賠償條款”等多種模式,為其余案件的調解提供清晰指引,達到“調解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批量案件最快7日結案,高效實現糾紛妥善化解。
調解不僅是糾紛解決的“快捷鍵”,更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助推器”。未來,隨著“示范調解”模式的推廣,以點帶面,企業維權將更高效,市場秩序亦將更加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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