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日,甬莞高速浙江溫州段。交警通過視頻巡查,發現第三車道上一輛白色小車駛過馬站出口匝道后,突然減速并在行車道內停了下來,片刻后直接駛過導流線從匝道駛離。交警立即固定違法證據并指令路面警力將其攔截。
該車駕駛人李某稱,自己行至馬站出口時,不知道要直接下高速還是繼續向前開,便停下來查了一下導航,并稱自己以前都是在市內開車,沒上過高速,對高速上相關通行規則不太懂。
交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依法對其在高速上違法停車的行為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
交警提醒:駕車長途出行或是前往不熟悉的目的地,應當在出發前設置好導航,途中根據導航提示和道路標識標牌指示,在需要下高速時,至少提前一公里就變道至右側車道。無論何種原因錯過路口,都不能隨意變道、急剎減速、停車、倒車或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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