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失能老人的照護問題日益凸顯。長期護理保險(下稱“長護險”)作為應對這一社會風險的重要制度,自2016年啟動試點已走過9年。
2016年國家啟動制度試點,2020年穩妥有序擴大至49個城市。截至2024年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覆蓋1.8億人,累計260余萬失能參保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超800億元。提供就業崗位約30萬個,拉動相關產業社會資本投入約600億元。
一方面,試點工作總體進展順利,階段目標基本實現;另一方面,也有業內人士在探討:這一制度試點多年還未在全國推廣實施,難點在哪里。
長期關注和研究我國長護險試點的專家、浙江財經大學教授戴衛東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表示,任何一項制度試點長期的“試而不定”,都會導致“碎片化”加重。現在長護險已經到了應該盡快推行全國統一制度的時候了,否則可能會面臨著更大的制度轉軌成本。
“雖然目前長護險制度還沒有全國推開,但各地都對這個政策落地有預期。”戴衛東說。
第一財經:在人口老齡化加深、慢性病高發的趨勢下,失能發生率成為一個新的社會風險,推行長護險既有現實必要性,在經濟上也有可行性。為什么這一制度試點多年,還未在全國推廣實施?
戴衛東:首先,長護險試點推出時遇上社保降費周期,2015年起,我國開始實施社保降費,隨后又遭遇貿易摩擦和疫情沖擊,企業負擔加重。若新增一個險種,無論費率多低,都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成本。尤其在中小企業壓力較大的背景下,政策推進需要更加審慎。
其次,我國社會政策的出臺習慣“試點先行”。由于各地差異大,一步到位可能帶來失敗的風險,而試點可以靈活調整。但長期“試而不定”也會帶來問題,比如,籌資模式碎片化、評估標準不統一等。
從國際經驗來看,我國長護險試點的時間確實偏長了。目前49城試點一城一策,未來“碎片化”的制度走向全國統一標準時會面臨越來越大的轉軌成本。
第一財經:長護險試點的“碎片化”主要體現在哪里?
戴衛東:2016年和2020年兩個試點文件建立起了長護險的政策體系框架,在參保對象、籌資模式、定額定比、支付方式、支付標準,保障的內容、經辦問題、失能評估量表等方面制定了國家層面的基本框架,試點地區根據自身實際,綜合平衡資金籌集和保障需要,制定了本城市的長護險政策。
從覆蓋范圍來看,到2024年底,首批國家試點城市(含重點聯系省份)中還有10多個城市僅僅覆蓋到職工,未覆蓋到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在籌資方式上,共有6種籌資渠道14種籌資模式,大部分試點城市籌資以劃撥醫保統籌基金、個人賬戶為主,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較少,籌資責任也不明確。在運行管理機制方面,雖然國家醫保局在去年已經出臺了長護險經辦規程,但地方的經辦模式呈現“五花八門”,有政府主導的,有交給商保經辦的,資金、服務、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機制仍不完善。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試點地區各類新老社會保障制度功能沒有銜接,民政部門的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殘聯部門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長護險與這三類是疊加發放,還是就高發放,沒有明確的文件出臺以實現制度銜接的規范。
第一財經:若下一步長護險全國推廣,最關鍵的3項政策準備是什么?
戴衛東:首先,頂層設計必須科學,明確籌資、待遇、服務等核心框架,并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其次,要加快培育照護市場,推動護理員職業化、服務機構標準化。最后,試點地區需做好新老政策銜接,避免制度“碎片化”固化。
長護險涉及財政、醫保、民政、衛健、殘聯等多個部門,若僅靠醫保局推動,服務供給、標準制定等環節難以落地。因此,頂層設計首先要做的是國務院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比如建立長護險職能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在具體的政策細節方面,應對覆蓋面、籌資模式、籌資費率、服務形式、待遇經辦,特別是失能評估的標準,每個等級提供的服務包等作出統一規定。
長護險制度的核心是照護服務,目前普遍存在服務基礎設施不完備,數量不充分、質量不高,服務隊伍專業化才開始等問題。雖然目前長護險制度還沒有全國推開,但各地都對這個政策落地有預期。在當前政策推廣的制度空窗期,應該先把養老服務供給體系建立起來,做好養老服務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定點、養老護理員培訓等工作。照護服務是當下的短板,是未來必須完善推進的領域,如果長護險陷入“有保險,無服務”的困境,那么制度的落地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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