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先交首付。因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時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要求,必須要提供購房合同和首付款證明才能辦理,所以在辦理之前就需要先將首付款支付好,并開具首付款證明。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后提取”,即在購房行為發(fā)生后才可以提取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詳細步驟
1、提交資料: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人貸款申請所需材料,包括配偶及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2、審核通知單: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后,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3、審批: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xù)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并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xié)議。
4、繳費:借款人依據(jù)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fā)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轉送:公積金貸款審核后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后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6、簽署合同: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jiān)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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