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屬于孫子個人財產的情況:若爺爺在贈與房產時,有明確的書面約定或贈與合同寫明該房產只贈與孫子個人,與孫子的配偶無關,或者通過遺囑的方式明確表示房產由孫子個人繼承,那么該房產屬于孫子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例如,爺爺在贈與合同中寫明“此房產僅贈與孫子[孫子姓名]個人,不作為其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房產歸孫子獨有。
2、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如果爺爺在贈與時沒有明確表示該房產只贈與孫子個人,沒有相關的書面約定或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孫子通過贈與獲得的房產,若無特殊聲明,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規定,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比如爺爺只是口頭說將房產贈與孫子,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是只贈與孫子個人,那么在法律上就可能會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產就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爺爺過戶房產給孫子需要什么手續
一、贈與過戶
1、簽訂贈與合同:爺爺與孫子簽訂書面的房屋贈與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贈與的意愿等。
2、公證(部分地區要求):部分地區規定贈與房產需辦理公證手續。雙方攜帶各自的身份證件、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合同等材料,共同前往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繳納公證費。公證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并詢問雙方當事人關于過戶的真實意愿等情況。
3、辦理過戶手續:雙方攜帶身份證、房產證、贈與合同(或贈與公證書)等相關材料到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或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過戶登記。房產部門審核通過后,繳納相關稅費,如契稅等,即可辦理新的房產證。
二、買賣過戶
1、簽訂買賣合同:爺爺和孫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房屋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時間等條款。
2、申請過戶:攜帶身份證、房產證、買賣合同等材料到房產管理部門或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過戶。相關部門可能會對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交易價格是否合理。
3、繳納稅費:根據評估價格,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相關稅費。完成繳費后,即可辦理新的房產證,將房產登記在孫子名下。
三、繼承過戶
1、確定繼承方式:若爺爺立下遺囑明確房產由孫子繼承,孫子可憑遺囑辦理繼承過戶;若無遺囑,按法定繼承辦理,不過孫子一般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較難通過此方式直接過戶。
2、辦理繼承公證(有遺囑):孫子需提供遺囑、爺爺的死亡證明、本人身份證明、房產證等材料,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公證機構會對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定孫子的繼承權。
3、辦理繼承公證(無遺囑):所有法定繼承人需一同前往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確定各自的繼承份額。孫子需要提供爺爺的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明、房產證等材料。
4、辦理過戶手續:繼承人憑公證書、身份證、房產證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登記,繳納少量登記費等費用,即可完成房產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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