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5月22日消息,日前,博主小蒜苗長的微博、抖音等平臺賬號被禁止關注,微博提示“該用戶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微博社區公約》被禁止關注”。
據了解,2024年8月,小米法務部官微發文稱,近日,針對小米與微博用戶小蒜苗長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判定被告存在侮辱、誹謗行徑,構成對小米名譽權的侵害。
責令被告刪除侵權言論,并連續7日向小米公開致歉,賠償小米經濟損失等總計56595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以下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于今年5月20日正式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
《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七章明示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經營自主權以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日前,央視網還發表評論:毋庸諱言,當前我國民營經濟發展正面臨著一些困難和挑戰,譬如,在網絡空間中,一些“道德感”爆棚的“網絡黑嘴”,把“愛國”當生意,歪曲事實、胡亂聯想,故意碰瓷合法合規經營的民營企業。
又如,個別地區鼠目寸光,法治觀念淡薄,前天“開門迎客”,昨天“關門打狗”,今天“遠洋捕撈”,明天“新官不理舊賬”,極盡折騰之能事。
凡此種種,迫切需要更高位階的法律來整合填補制度空白,充分發揮出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推動我國經濟巨輪在法治護航下行穩致遠。
這正是《民營經濟促進法》所要解決的問題、所擔負的使命、所承載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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