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數額通常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在實際交易中,定金數額的確定需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方面要結合房屋的總價,按照上述比例合理確定定金金額,以確保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另一方面,買賣雙方也會根據自身對交易的預期、市場情況等進行協商。比如,在房價相對平穩且交易雙方對交易較為確定時,定金數額可能按照市場慣例或雙方的初步意向確定。若市場波動較大或一方對交易存在一定疑慮,可能會適當調整定金數額。
需注意,定金具有一定的擔保性質。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所以,在確定房屋定金數額時,買賣雙方都應謹慎權衡,確保定金的約定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有效保障交易的順利進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房屋定金什么情況下可以退
1. 開發商原因:若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資質,不具備銷售房產的條件,購房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此外,開發商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如虛假宣傳房屋情況,購房者發現后可要求退還定金。若開發商擅自變更房屋規劃、設計,未按約定時間交房等構成違約,購房者也能要求退還定金。
2. 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因政策調整、政府行為等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購房者可要求退還定金。
3. 雙方協商一致:若買賣雙方在合同簽訂前,就合同條款進行協商,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簽訂,這種情況下,定金應當退還。
在購房過程中遇到定金退還問題,購房者應收集好相關證據,通過與開發商協商、向相關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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