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規定,2024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進行調整。
其中,關稅配額稅率: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對尿素、復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
協定稅率: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者地區已簽署并生效的自由貿易協定和優惠貿易安排,對20個協定項下、原產于30個國家或者地區的部分進口貨物實施協定稅率:
一是按照中國與新西蘭、秘魯、哥斯達黎加、瑞士、冰島、韓國、澳大利亞、巴基斯坦、毛里求斯、柬埔寨的自由貿易協定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進一步降稅。
二是中國與東盟、智利、新加坡、格魯吉亞自由貿易協定,中國與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早期收獲,以及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等已完成降稅,繼續實施協定稅率。
三是亞太貿易協定繼續實施。
四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已完成降稅,繼續實施協定稅率,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9號)所涉及貨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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