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在一般情況下不可以隨意退還,但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退還給業主的。比如因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導致房屋完全損毀,或者因政府征收、拆遷等原因致使房屋滅失的,業主可持房屋滅失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或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后,可退還維修基金余額。
如果出現業主重復繳納維修基金的情況,多余部分可申請退還,需提供兩次交款票據等相關證明材料。若房屋已過保修期限,維修基金余額充足,且業主大會決定不再續交維修基金并對剩余資金進行清算,可按相關程序將屬于業主的維修基金余額退還給業主。非住宅類房屋改為住宅類房屋,且該房屋已交存維修基金,符合條件時可申請退還非住宅部分的維修基金。
如何計算維修基金的繳納金額
維修基金的繳納金額通常根據房屋類型,按照購房款比例或建筑面積等方式計算,具體如下:
1、商品住宅:一般按照購房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為2%-3%。例如,一套價值100萬元的商品住宅,若當地規定的維修基金繳納比例為2%,那么需繳納的維修基金金額為100萬×2%=2萬元。
2、非住宅類房產:多按照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的繳納標準由當地相關部門確定。假設某非住宅房產建筑面積是100平方米,當地規定每平方米需繳納維修基金100元,則該房產應繳納的維修基金為100×100=1萬元。
3、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會按售房款的20%-30%提取維修基金,購房者也需按購房款的2%-3%繳納。例如,一套公有住房售房款為50萬元,售房單位按20%提取維修基金,即50萬×20%=10萬元;購房者按2%繳納,即50萬×2%=1萬元。
此外,根據住建部及財政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商品房與非住宅的業主均需按各自物業建筑面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米應繳金額參考地方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部分地區還規定了具體的繳納標準,如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為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為50元/平方米。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