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者自身原因:如信用不良、收入證明不符合要求等導致貸款失敗,購房者通常需承擔違約責任。一方面,需及時與開發商協商,看能否通過其他途徑解決資金問題,例如增加首付比例等;若無法解決,按照購房合同約定,可能需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定金。
2、開發商原因:如提供資料不完整、項目存在問題等,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協助解決貸款問題,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相應損失。
3、銀行原因:若銀行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致使貸款辦不下來,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可選擇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應退還購房者已付房款;也可協商延遲辦理貸款,等待政策變化或條件符合時再嘗試申請。
網簽的作用是什么
1、交易透明化:二手房的網簽還可以使房產的交易變得透明化,網簽以后,業主的資質經過核實也會變得更加可信,房源的信息也會變得更加可靠。隨后的交易過程還會全部實現信息化,這樣就可以縮短買賣雙方的交易遞件的時間。整個網簽過程,雙方也可以通過網上進行實時工作的查詢,這樣就可以了解交易的辦理的進程。
2、減小買到問題房的幾率:網上備案系統上線后,在商品房建檔時,住房的基本信息,包戶型、面積、狀態,以及住房的查封、抵押情況均會及時公布。而交易雙方在對合同內容確認無誤、點擊保存后,住房銷售狀態會立刻反饋到網上備案系統,有效杜絕一房多賣的情況,保障了購房者的利益。
3、避免一房二賣:網簽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以防“一房二賣”。中介機構的二手房信息必須上網公示房產擬售價格、房產戶型、建成年代、住房產權狀況以及進行網上簽約,就有效地避免了“一房賣二主”、“吃差價”、合同不規范、責任不明確等風險。舉例來說,以前有些買房者在中介公司看中的房實際已經賣出或根本不存在,或者同一套住房在不同的中介公司有不同報價,這些情況在網上公示實施后就不可能發生了。
4、遏制避稅,避免簽訂陰陽合同避稅:對于二手房市場來說,以前有的購房者會通過簽訂陰陽合同來避稅,而二手房交易走了網簽這一步之后,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遏制避稅行為出現,同時也減少了簽訂陰陽合同的情況。
5、申辦房產證更快捷:交易過程通過信息化之后,可以縮短買賣雙方交易遞件的時間申辦房產證也更加快捷。另外實行網上簽約對于買賣雙方并不麻煩,雙方提供資料跟以前一樣。增加的環節完全由中介公司負責,消費者不會感到任何不便,但給彼此帶來了交易的透明性及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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