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購房者自身原因: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如后悔不想購買、資金不足等非開發商過錯的主觀因素導致違約,一般情況下定金不能退還。根據定金罰則,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例如,購房者在交完定金后,臨時決定去其他城市發展,不再需要購買該房屋,這種情況下定金通常是不予退還的。
2、因開發商原因: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如存在欺詐、隱瞞重要事實(如房屋已抵押卻未告知購房者)、逾期交房、房屋質量嚴重不符合標準等違約行為,導致購房者不能實現購房目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并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比如,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故意隱瞞了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事實,購房者在發現后有權要求退還定金,并要求開發商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3、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若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事由,如政策調整導致購房者喪失購房資格、不可抗力等,致使購房合同無法訂立,購房者可要求退還定金,開發商應予以返還。例如,在購房定金交付后,當地政府突然出臺新的限購政策,導致購房者不符合購房條件,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如何避免買房交了定金后出現糾紛
1、充分了解定金相關規定:明確定金的性質和法律規定,定金是合同訂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金錢作為擔保,支付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收受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同時,定金金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出部分不產生定金效力。
2、仔細審查合同條款:簽訂定金協議或購房合同前,要全面、細致地審查各項條款,特別關注定金退還條件、違約責任、房屋交付時間、質量標準等關鍵內容。對于模糊不清、不合理或有歧義的條款,及時與對方協商修改,確保自身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必要時,可咨詢專業律師。
3、全面調查房屋情況:核實房屋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等文件,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共有產權人未同意出售等影響交易的問題。同時,實地查看房屋實際狀況,包括戶型、裝修、采光、通風、房屋質量等,確保與賣方描述相符,避免因房屋存在問題而引發糾紛。
4、簽訂詳細書面協議:簽訂正式的定金協議或購房合同,協議中明確房屋基本信息、交易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時間、戶口遷出時間(二手房)等關鍵條款,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對于定金的處理方式,如在何種情況下可以退還、如何退還等,也要有清晰具體的規定,以避免口頭約定帶來的不確定性。
5、保留相關證據:保留與買房相關的一切證據,如與賣方或開發商的溝通記錄(包括聊天記錄、郵件、短信等)、看房記錄、支付定金的憑證(如銀行轉賬記錄、收據等)、認購書或合同副本等。這些證據在發生糾紛時,能為自己的主張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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