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后,維修基金通常是不可以退的。維修基金是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具有特定的用途和性質。一旦房產完成過戶,該房屋的維修基金便隨之歸屬新的業主,用于該房屋后續的維修等相關事宜。除非存在特殊情況,如過戶過程中存在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導致交易無效,或者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經法定程序批準后,才可能對維修基金的處理進行特殊安排,但這種情況較為少見。
房屋維修基金是每年都要交嗎
房屋維修基金不是每年都要繳,一般在房屋交付前全部繳納。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交納,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并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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